贻笑:让人笑话;大方:原指懂得大道的人,后泛指见识广博或有专长的人。指让内行人笑话。
[give an expert cause for langhter;incur the ridicule of those who know] 被有学问或内行的人所笑
小生意下却疑是此剑,但说来又恐不是,岂不贻笑大方?——清· 钱彩《说岳全传》
语出《庄子·秋水》:“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后因以“貽笑大方”谓被有识者嗤笑。《镜花缘》第十七回:“婢子以此细事上瀆高贤,真是貽笑大方。” 苏曼殊 《断鸿零雁记》第十四章:“今容我检之来,第恐貽笑大方耳。” 鲁迅 《三闲集·无声的中国》:“他们说年青人作品幼稚,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