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社会管理不是没有良好传统的,儒家就把有序化管理建立在教化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庶、富、教”理论,反对“不教而杀”的野蛮管理行为。
2.“四恶”之首叫作“不教而杀谓之虐”(不先施教育就惩罚,这叫残暴)。
3.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
4.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5.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而不应该不教而杀。
6.“不教而杀谓之虐”,传统中国的刑事政策注重的是教化,讲的是正风俗,饬人心,即使有死刑也是以杀止杀,以刑去刑,以达到无刑为目的。
7.正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不经教化便加以杀戮便叫做虐,而“法治”的宣传,正是法的全民教化、也正是礼的精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