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去小学报名需要有家长(监护人)陪同,家长要了解孩子的具体情况,爷爷奶奶与可以,人数不要过多。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小学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
2、合法常住和固定住所证明;
3、儿童接种证可在接种中心发放;
4、婴儿出生的医疗证明,可在儿童出生医院办理。
扩展资料:
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学校通过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学籍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学籍信息。审核通过后,管理系统将根据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自动生成学籍号。学号为一人终身。
学生报到后,学校和学籍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及时审批学籍信息。
本办法所称注册,是指学生在学校登记表上登记姓名,取得或核实学号。
2、如果一个学生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注册,他/她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根据相关证书,办手续的推迟入学登记入学的规定时间内,推迟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又未办理延期报到手续的,学校应当催其入学;监督无效的,学校应当向学生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报告,并责令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入学。
4、普通高中学生未到校报到,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因不可抗力和其他正当理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因学校新生入学或其他情况需要重新入学的,按照《招生名册》或《学生名册》随机选课。
6、儿童年满6岁时(原则上,年龄的截止日期应在当年8月31日,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适当推迟日期在当年12月31日根据学位条件)。子女应当依法办理入学登记。
参考资料:
小学报名必须要求父母户口和孩子一致,见下面材料2。
小学一年级入学需要的材料:
1) 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 全家人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租房等原件、复印件);
4) 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 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小孩入学参照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会同各镇乡(街道)人民**,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划定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并设置合理过渡期,调整方案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位紧张的区域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制定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或多校划片工作预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坚持集中管理。从2022年起,全县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纳入全省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均需通过招生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公、民办学校同步完成招生报名、公告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报名,凡未通过省平台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将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四)坚持统筹协调。要认真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和返乡农民工子女等流动人口子女统筹安置工作;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应进全进”,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要做好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工作。对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富顺县招生工作领导组。建立富顺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人组成。
2.实行分级组织实施制度。自贡衡川实验学校义务段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县教体局在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建立“招生资格审核及咨询服务点”,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和相关服务。
(二)实施程序
1.招生报名
(1)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富顺县户籍适龄儿童、需在本县就学的县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
初中:富顺县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需在本县就学的县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办法。有意向就读民办义务段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5月1日-5月5日登录“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选择就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5月6日-5月15日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公、民办学校可以兼报。民办义务段学校小学毕业生如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需在省平台上报名。具体操作请关注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微信公众号信息(5月15日后已采集的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2.资格审核
已选择就读公办学校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依据平台提示信息,在5月16日-5月22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发布公告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市教育体育局4月30日前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中发布本市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学校可向社会公布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招生简章。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及各类入学类型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计划、招生划片范围、学生预分配学位、学校富余学位数,5月30日通过报名平台、教育、官微等向社会公布。
4.学位申请
通过资格审核的统筹性特殊群体,可在5月31日-6月6日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富余学位并进行学位申请。
5.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小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学生。初中若申请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申请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在申请该校的其他小学毕业生中电脑随机录取。凡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手续的学生,其学位不再保留,空余学位通过电脑摇号递补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与公办学校录取。如已被民办学校按程序录取并完成缴费但不愿就读的,将由户籍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安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公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生划片区域,原则上按照“两证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房产一致且均在划片范围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学校招生划片区域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该区域内无房产)、指定性特殊群体依次进行录取,录取后的剩余学位,由统筹性特殊群体申请,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在申请该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录取,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统称“指定性特殊群体”)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经商和返乡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动迁户子女、有房无户(限小一新生)、有城区学籍无城区户籍(限小学毕业生)、川南四市义务教育异地就学人口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统称“统筹性特殊群体”)由流入地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需按政策提交证明材料。
6.公布结果
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录取完成后通过“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或“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可于6月13日-17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7.组织报到
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录取日程有序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初中一年级7月2日;小学一年级7月3日)。
三、纪律要求
(一)强化控辍保学。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当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加大政策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告知、查询服务等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学校、进小区、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和平台应用流程。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现场会、网上授课等形式落实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班家长报名指导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工作规范性。
(三)严禁违规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才能对外发布,中小学现场招生宣传及咨询活动需符合**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向学校和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
(四)强化学籍管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学校应当及时为符合招生入学和转学规定的学生办理学籍,严禁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对故意提前抢注学籍、无正当理由阻碍学生转学造成“人籍分离”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相关学校整改,并通过学籍系统直接安排学籍转接。严格按照《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均衡编班和师资配置工作。
(五)严格责任追究。县教体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813—7214385、7214398(教育股),0813—7213445(党委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内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对校长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一年级入学籍全部流程如下:
一、准备阶段
1、户口本:提供孩子和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如果是房产所有者,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租房者,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免疫证明:孩子需要提供有效的免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明:孩子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阶段
在孩子达到入学年龄后,家长需前往所在区域的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入学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准备的入学材料。
三、审核阶段
学校会对提交的入学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户口本、房产证、免疫证明等。同时,学校还会对孩子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孩子能够适应学校的环境。
四、入学阶段
在通过审核后,孩子就可以正式入学了。学校会为孩子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孩子的学习情况、家庭情况等信息。同时,家长也需要配合学校,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五、学籍管理阶段
孩子入学后,学校会对其学籍进行管理。包括学籍档案的更新、学籍异动的记录等。家长需要关注孩子的学籍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并更新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因此,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籍手续前,最好先咨询所在区域的教育部门或学校,了解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这样可以确保顺利地完成入学籍手续,让孩子能够顺利地开始小学的学习生涯。
另外,对于一年级学生来说,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家长需要给予孩子足够的支持和鼓励,帮助孩子逐渐适应新的环境,提高学习能力和社交能力。
同时,家长也需要与老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孩子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是的,一定要去。
1、小学入学手续不需要孩子到场。但是报名时必须带孩子到场,因为老师当场测试孩子的一些问题。
2、报名时,带好户口本,房产证,孩子的体检报告单,并缴纳一年级的书费,学杂费。
3、最重要的是报名时,戴好口罩,年满六周岁的孩子可以报名入学上小学一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