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跟着学籍走的意思是根据现在的规定,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自己的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个户口迁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当学业期满之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户口打回原籍。
一般情况下,学籍跟人走,与户口没有太大关系。
孩子迁户口一般不影响学籍。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教育的,当地人民**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是否有学籍,作为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家长向要求转出学校和申请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双方学校同意。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转出学校向申请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回执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有关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8月11日印发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上学学籍和户口要一致,尽管你在上学期间并不需要学籍和户口所在地一致,但是因为高考报名采用双籍制,所以按照要求必须回户籍所在地考试,所以就是说只有在户籍和学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报考。那么如果你到临时来更换学校的话就会很麻烦,所以最好一开始在上学的学校学籍就和户口所在地一致。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学籍的生成是以个人基本信息为基础的,而个人的基本信息是记录于户口中的。我们在录入学籍信息时,也是根据户口的内容来进行的。所以,学籍与户籍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