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办理转学。
小学办理完入学,因为已经入学籍了。但是有别的学校接收的话,可以办理转学。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转学简介: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问。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
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学生健康档案卡
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
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
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
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
手续。
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