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
2.承担;禁受。
3.继承。
(1)
承受损失的主要部分
(2) ∶支承或经受[重量或压力]
水坝不能承受这沉重的浪头
(3) ∶继承
承受遗产
(1).接受。《左传·隐公八年》:“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书·益稷》“格则承之庸之” 唐 孔颖达 疏:“天下之人有能至於道者,则当承受而进用之。”《西游记》第十二回:“ 玄奘 法师大有缘,现前此物堪承受。” 李劼人 《天魔舞》第五章:“朋友们知道主人曾经尝过苦味的,已没有人打算承受它。”
(2).承担;禁受。 秦牧 《花城·青春的火焰》:“有些深海水族,柔软的躯体却可以承受千万磅的海水的压力。” 孔厥 《新儿女英雄续传》第十五章:“那些低矮的土屋、草房,好象是快要承受不住厚厚的雪的重压。”
(3).继承。《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若是为田地上坏了手足亲情,到不如穷汉赤光光没得承受,反为乾浄,省了许多是非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