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 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 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 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 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 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 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 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 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 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 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 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 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合格学科且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或进步大即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比上学年前进了30%);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以上学年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背景。
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后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
有规定,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是现有高校却不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