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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公司有权利要求员工回公司培训3个月的时间吗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5-04-07
  • 发布时间:2024-05-11 16:40:06
有权利。1、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工作地点,员工是否需要接受调派,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那么单位调派员工到外地培训(长时间培训,公司是一定需要支付工资的,所以这类培训可视同为调派工作)是可行的。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可能调派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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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

1、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工作地点,员工是否需要接受调派,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那么单位调派员工到外地培训(长时间培训,公司是一定需要支付工资的,所以这类培训可视同为调派工作)是可行的。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可能调派员工到外地工作,那么单位在调派员工时需要征求员工本人同意。如果协商不一致,单位不得调派员工。如果因此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2、在企业内部制度中有无如果员工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条款,条款是否经过公司工会审议通过或者经全体员工(制度制定时)审议,条款是否送到员工(有没有经过培训,并有员工签名或者有证据显示员工已经事先这个规定),如果上面两种情况如何一种你们公司具备,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大声的说:不去的话,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除你。如果不具备如何一条的情况,那么就低调点协商解决。

公司利用员工下班时间培训合法吗

公司收取培训费不合理。

培训员工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的培训费是一种隐性的、必要的投资,将其转接到员工头上是不合理的,单位不可以收取培训费,收取培训费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上班交培训费合法吗

不合法。公司占用员工下班时间培训是违法行为。每天下班后利用休息时间的培训,如果是完全根据用人单位的意志来决定员工是否必须加入培训、没有专门的技能培训费用凭证、没有专门的约定该培训机会对应的多长期限的服务责任等等,而纯粹是用人单位为了给自己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要求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提供更加熟练的服务、更加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应该视为是公司的一个加班管理时间,员工可以要求按照加班制度来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收培训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如果以交培训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可拒绝交纳,已缴纳的可要求退还,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

辞职办理流程如下:

1、提前至人事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

2、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3、人事专员查看员工档案是否有培训协议,确认员工是否在培训服务期内,计算服务期内员工应支付公司的赔偿金额;

4、离职人员直接上级完成离职人员离职面谈、离职原因调查;

5、离职人员直接上级负责监督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维修人员使用的维修用具等);

6、人事完成辞职人员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记录,定期将辞职人员工作卡进行销毁;

7、员工在人事办理离职手续,人事工作人员与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如需要履行,将按照事业部要求签订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申请,

如不需要,将正常办理辞职手续),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报审离职材料的同时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门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9、事行政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10、总经理审批辞职手续文件;

11、辞职人员领取相关辞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12、人事专员与薪酬专员沟通生成辞职人员当月薪资系统,办证薪资正常发放。

综上所述,公司收取培训费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岗前培训费。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理应由公司支付,不能将培训费作为额外的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专项培训,一种是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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