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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转专业难吗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5-04-06
  • 发布时间:2024-05-11 14:30:10
可以的,只要不跨文理类、不跨录取批次即可转。 转专业国家允许,并成为大学教务部门大一第二学期的定期工作。主要是大一最后考试,大一学习的都是基础课,比较通用,不过千万别挂科,只要你不跨批次和文理即可。至于难以问题与想去的专业人数有关,总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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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不跨文理类、不跨录取批次即可转。

转专业国家允许,并成为大学教务部门大一第二学期的定期工作。主要是大一最后考试,大一学习的都是基础课,比较通用,不过千万别挂科,只要你不跨批次和文理即可。至于难以问题与想去的专业人数有关,总体控制5%。如果想开学时就转,最好早去学校,联系看能否找到愿意和你对换专业的,那样2人到教务处重新注册登记一下,各自报到就可了。现就转专业答复一下: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主要是大一最后考试。只要你不跨批次和专业即可。只要早作计划就能实现。现就转专业答复一下: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2020年河南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河南大学欧亚国际学院2022年转专业的政策如下。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者。

2,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岗位工资标准及岗位绩效。

3,跨录取批次申请者,教师岗位基础绩效工资标。

4,跨科类申请者。

5,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单招录取者。

6,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者。

二,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第一学年的下学期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2,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者。

3,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在及格以上者。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者。

5,学生申请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

第二条 学生高考分数高于学生所在省(市)当年重点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者,可在新生报到时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三条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河南大学东京医院或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确诊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第一学年的下学期申请转专业:

1.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者;

2.所有必修课程的成绩在及格以上者;

3.未办理过转专业者;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者。

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第三章 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

第六条 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2.跨录取批次申请者(但被一本批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转入二本或三本批次录取的专业学习);

3.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者;

4.被联办班录取的学生;

5.通过体育单招录取的学生;

6.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7.应作退学处理者。

第四章 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和操作程序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纪委、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务员、有关专业教师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方式由各接收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可采用笔试或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应综合考察学生的专业爱好、特长及其是否具备拟转入专业基本素质要求等;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

第九条 原则上各学院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学生人数的5%;接收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教育资源情况,确定拟接收的转入学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数5%左右。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还可以适当调整转入转出比例。

第十条 每年3月中旬各学院报送接收计划,3月底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数额,并统一在学校媒体上公布。

第十一条 每年4月中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按不超出本年级学生人数5%的比例,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第十二条 教务处于每年4月20日前审核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下发至各接收学院,接收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并于4月底将考核成绩报送教务处。若申请转入的学生数超出计划接收数,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第十三条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考核成绩和接收计划,最终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每年5月初将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媒体上公示。

第十四条 学生在院内转专业,向本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条件确定并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核后办理院内转专业手续(但不能跨录取批次)。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与成绩记载办法

第十五条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组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学籍移动手续。同时书面通知财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等职能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号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项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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